之前在赛马场,宋鹤平的枪打中了他的肩膀。
擦着皮肉过去,却也流了许多血,仔细看还是有结痂脱落的痕迹。
他常年在外练兵,全身晒成了均匀的小麦色肌肤,那一点白很容易看出来。
不过,他身上有许多伤痕,这一点并不突兀。
身上有疤痕并不丑陋,这是沈聿青的勋章。
“徽宜,你的关心是不是太迟了?”
沈聿青带着她的手往下走,微微收紧,喉咙间滚出惬意的哼声,“那是小伤,徽宜。我事后想想,觉得自己鬼迷了心窍,我那时候就心疼你!”
宋徽宜想想也觉得是的。
她不否认。
沈聿青暴戾的性格,早就在她这里多有包容。
“你要是动了手,我们早就兵戎相向了。”
宋徽宜垂眸,落在两人交握的手上,嫌弃的瘪了瘪嘴,“好丑的东西。”
沈聿青低低地笑:“你未经人事,还不懂,以后会尝到滋味的。”
他凑上来,将她旗袍上的盘扣解下,露出一小块白皙的胸脯,吻落在上面。
“我不带你了,你自己摸索。”他说。
他的手有其他的事情要做。
手不再隔着布料,而是直接贴上柔软滑腻的肌肤,肆无忌惮的到处游走。
又问她,“徽宜,我的身体好看吗?”
宋徽宜的目光总是若有若无的在他的胸膛处游离,他想不注意都难。
“我看你身上的伤痕,大多都是陈年旧伤。”她说。
“年轻的时候没什么本事,不懂技巧只有蛮力,受伤是常有的事。”他说,“现在没什么人能伤到我。”
宋徽宜笑:“我以为你只会说你厉害。”
男人要脸面,都不会承认自己曾经懦弱,曾经也不行,不会想要自己有一点污点。
站在高位的人,更喜欢别人提起他的事迹,而不是劣迹。
他们喜欢遮掩。
“没什么不好承认的。我只是受了伤,不是没有胆子临阵脱逃!我现在有本事,别人只会怕我!”
她为他的话怔愣时,他凑过来狠狠的咬住了她的唇。
痛感让她回过身。
她刚刚发呆了。
“徽宜,你要专心点。”沈聿青在她唇边呢喃,“我火撩火燎的,你却在这走神,是我没本事把你勾住吗?”